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西江镇、龙坪镇、九陂镇 21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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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西江镇、龙坪镇、九陂镇 21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中曼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龙坪镇麻步村委会、垦区村委会、袁屋村委会,龙坪林场新 丰工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意源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租地面积为2507333.33 平方米,总投资 8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本项目光伏系统采用 52136 块 535Wp 和 379848块 540 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 232.6016MWp,共分成 59 个光伏发电单元,826 套 225kW 组串式逆变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间清洗光伏电池组件表面的废水,直接用于植被绿化。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排放。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旧光伏组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和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废手套、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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